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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人机行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11-30 14:21:43来源:深无协 作者:深无协 点击次数:2837次字号:|
为了助力无人机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无人机领航者/无人机工匠人物/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及无人机专精特新企业/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的评选活动。



各会员单位并相关无人机企业:


       当前,数字化技术与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疫情加速推动数字经济的全面渗透,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这将为无人机行业创造更多的战略机遇。为了助力无人机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无人机领航者/无人机工匠人物/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及无人机专精特新企业/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分为消费类、工业类、农业植保类)的评选活动,并在2023年1月8日在全国无人机界迎春团拜会暨第八届无人机百人会上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在2022年10月前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参加无人机专精特新企业评选活动。

2、所有无人机企业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无人机领航者(指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无人机工匠人物(指行业企业优秀专家)和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评选活动。

3、各地行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无人机行业发展杰出贡献奖。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无人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3、《中国无人机领航者申报表》(见附件2)

4、《中国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3)

5、《中国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见附件4)

6、《中国无人机工匠人物申报表》(见附件5)

7、2021~2022年度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21~2022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

9、获得专利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2、秘书处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于2023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的2023全国无人机界迎春团拜会暨第八届无人机百人会上颁发荣誉牌匾。


四、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核实有违纪违法不良行为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

4、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应提供2022年度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5、非协会会员企业可以申报领航者、工匠人物、十大创新品牌,会员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309160

邮箱:szuav@cps.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大厦四楼

邮编:518040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二0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2022中国无人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

/uploads/soft/20221130/1669794390.docx

附件2:《2022中国无人机领航者申报表》

/uploads/soft/20221130/1669794748.docx

附件3:《2022中国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申报表》

/uploads/soft/20221130/1669793480.docx

附件4:《2022中国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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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22中国无人机工匠人物申报表》

/uploads/soft/20221130/16697942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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