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早已不是新鲜玩意儿,事实上,我国警用航空20多年的历史中,警用无人飞行器(简称警用无人机)的贡献不容小觑。警用无人机不仅帮助公安部门搜寻犯罪嫌疑人,还能执行出勤、救援等任务,在多次重大事件中皆能看到它的身影。
无人机警用作业优势明显
我国研制无人机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航空摄影、地理物理勘探、灾情监测、海岸辑私等民用领域。尤其近5年来,随着轻型材料的大量运用、信号图像处理与通信技术的发展、自动驾驶和导航设备的微型化,军用无人机技术向民用外溢。无人机特别是多旋翼无人飞行器因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维修成本不高,具有空中悬停、自动巡航、定点自动降落等诸多功能得到广泛认同。
近年来,一批新型无人机装备相继研制成功并交付使用,无人机装备体系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现代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尤其在光电器材和合成孔径雷达等空地观测器材方面部分产品已达到国外先进产品水平。国内无人机的整体技术水平基本上满足了国内军需民用。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无人机市场,中国生产的无人机占70%以上。北京市公安局为做好2008年奥运安保工作,2007年在国内率先引进使用德国生产的MD多旋翼无人机。截止目前,深圳、惠州、昆明、武汉、温州、潍坊、齐齐哈尔、襄阳、喀什等20几个城市公安机关使用专业无人机执行勤务。目前,国内有1000余家单位展开无人机研究生产、20余家单位可定型量产。
警用无人机是警用航空的一个分支。警用航空队发展到现在已经出现了无人系统,不再是直升机一统天下。陆续出现了固定翼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等,由于多旋翼的悬停效果好,体积小,可垂直起降,目前在警用航空已经是必不可少的机型了。特别是技术相对成熟的四旋翼无人机广泛应用在多个领域各部门,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警力配备不足、警用装备技术含量低、多警种协同作战能力弱等诸多问题,而无人机的使用可以在公安的多个领域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无人机与载人直升机相比,小型无人机具有成本低廉、机动灵活等优势。无人机技术已日趋成熟,性能稳定、安全,能满足公共安全领域对无人机的使用需求。随着现在复合材料的广范应用,无人机所用的电子操控设备(包括舵机、接收机、飞控主板等航电装置)已经过多年的市场验证,稳定性好、安全可靠。
无人机厂家纷纷进入警备领域
警用航空在我国的建设越来越受重视,警用无人机由于其功能之强大,也成为警用航空系统中的新宠。市场也瞄准了这一块大蛋糕,无人机厂家纷纷进入警备领域。
国内有不少涉足警用无人机的企业走的是由航模到消费级再到工业级的路子,这样的企业在无人机基本飞行原理和飞行控制等技术难点上是有一定优势的,因此涉足警用无人机对于这样的企业是自然而然的事。还有的无人机企业甫一入局就决定做工业级无人机,在技术和应用的研发上费了不少心力,在研发警用无人机时只要在应用模块的集成下功夫,也不是很难的事。市面上的警用无人机也大多是由上述两类企业制造研发的。
不过,现在有不少小型的无人机初创公司,在没有核心技术和强大的研发团队的情况下,盲目的进军警用无人机这个需要高新技术和强调安全性的领域,实在是低估了警用无人机的准入门槛。在没有核心技术的情况下,无人机初创企业或许可以利用开源的飞控和现成的硬件组装成低端消费级无人机,再给这样的无人机配上靓丽的外表,仅供消费者娱乐还行,但想要真的应用于警用领域,没有过硬的技术是不可能完成的。
艾特董事长林卫东表示,不少刚涉足工业级无人机的企业以为娱乐级、消费级无人机做大就自然而然能应用于专业领域,这个想法是极其错误的。消费级无人机可以是“颜控”,因为外形时尚、精致是消费者追求的,对于消费级无人机说来,这是一个卖点。但这绝不是农民、电力工人、公安特警追求的。工业级无人机最重要的还是实用、稳定、安全,而不是看颜值。长航时、大载重才是航空人追求的梦,也只有长航时、大载重的无人机才能完成公安干警所赋予的任务。
警用无人机不单纯是一个无人机硬件,它更是一个整体系统,是整个公安业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警用无人机的应用,从表面看是无人机平台、任务载荷在起作用,但这背后,实际上涵盖了处警方案制定、无人机和任务载荷控制、警察办案思路具化、警力指挥与调度、应急预案准备与执行等,这些相关系统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前联后通的通信指挥控制系统。
警用无人机应符合的标准
鹰眼无人机公司顾问徐静给出了他认为警用无人机需要符合的标准:
第一,与公安业务系统高度融合。目前绝大部分无人机仅作为单一的警用工具,功能有限,且孤立于公安成熟的业务系统之外,无法与其他业务系统形成有机、统一的综合系统。因此,警用无人机必须搭载可以和公安业务系统对接的应用模块和接口。
第二,功能多样化。目前绝大部分所谓的“警用无人机”,还处于以航拍为主的初级阶段,应用形式和应用场景非常简单。公安部门需要的警用无人机,不仅要能开展空中隐蔽侦察,还要能开展反恐处突、森林防火、应急防空、禁种铲毒、大型活动安保、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多种作战任务。最好是能集“察、打、管、控、救、通”多种功能于一体。
第三,现场展开快速化。公安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突发性、应急性,这种特点要求警用装备必须能快速拉出来,快速用得上。目前不少警用无人机的作战单元和无人机配件实现了模块化,具备可插拔功能,可实现在几分钟内快速安装和拆解。
第四,通信传输数据链化。公安是特殊部门,执行的任务很多具有隐蔽性,保密性要求高,任务内容不能随意泄露。在利用无人机执行任务时,数据、通信传输必须数据链化,才能保证内容的安全。
第五,航行时长和有效载荷警用化。由于其应用场景的特殊性,警用无人机的航行时长和有效载荷必须能适应各种作战任务。当前绝大部分无人机产品,其续航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有效载荷一般在5公斤以内,远不能达到公安部门需要的载重和续航。
无人机作为警用标配道阻且长
结合具体的警务工作实际情况,警用无人机在空中侦察、消防救援、抢险救灾、交通管理等运用无疑是一种趋势,有着巨大的市场前景。
2015年9月,据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道林介绍,全国18个省份已建立起28支警用航空机队,共有47架直升机,机型包括国产的AC311、312以及国外直升机。在数量增加的同时,警用直升机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展,包括反恐防暴、缉私禁毒、交通疏导、消防救援、搜索巡逻等。
徐静认为警用无人机的用途被低估了。他举出了警用无人机的几大用途。特警部门可反恐处突、森林公安可森林防火、禁毒部门可禁种铲毒、治安部门可大型活动安保、交警部门可交通巡查、科信部门可用作通信中继和应急指挥、消防部门可用于灾害救援、人防部门可用于应急防空等等,他指出,未来警用无人机或许会颠覆我们的想象。
不过,目前技术也是制约警用无人机进行大范围工作的拦路虎。中国兵器吉林江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反恐、排爆防爆项目总经理郑国富表示,国内的无人机和军事强国的无人机在技术上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警用无人机是否能适应恶劣的野外作战环境是一个问题。在雨雪、高原环境下,无人机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还是一个问号。目前,国内有这样测试环境,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标准,无法判断符合哪些标准就是合格的警用无人机。
另外,警用无人机在和公安部门的配合目前也不是很完备。郑国富表示,无人机大规模的应用在战场上还有一段时间。国内的无人机在工业化筛选、与军工企业的合作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警用执法具备时间、空间突发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第一时间迅速部署,因此如何实现与其他空管部门的无缝对接、完善飞行审批渠道,也是警用航空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刘道林也承认,当前中国还面临警用航空机队建设规模较小,实战能力较低,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尤其是现有航空队任务覆盖面不足10%,发展存在不平衡。而且,全国多数城市尚未建立警用航空队,与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不相适应。
公安部飞行安全检查组组长、部警航办副处长胡建亭表示:在制造使用警用无人机时,一是要强化飞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要科学拟定训练计划,重点加强山地飞行训练;三是要配齐配强基础设施,加快警航基地建设步伐。
在当今国际反恐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无人系统与智能装备技术要达到能在实际作战中独当一面的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需要多个产业的相互融合和创新发展。无人作战系统是未来战争的大趋势,由于无人机的价格比有人机便宜,可以有效避免伤亡,因此,未来的战场上可能真的只有无人系统交锋。据郑国富介绍,为了不暴露目标,战场上使用的无人机一般是不设返回的,类似于“敢死队”。用数十万的无人机对抗上亿的坦克,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