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目标到2026年,基本形成以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为核心、以低空应用场景为牵引的产业体系,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低空经济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
东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动东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基本形成以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为核心、以低空应用场景为牵引的产业体系,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低空经济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
——协同广深发展。力争与广州、深圳等城市在地面配套基础设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及飞行“航路网”等低空基础设施及航线规划布局基本融通。加强与低空经济龙头企业的产业对接,深度融入全省低空经济产业链。
——突出制造重点。发挥我市制造业配套优势,围绕低空飞行器整机,电子元器件、核心传感器、激光雷达等适配性技术及产品,以及电池、电机、电控、螺旋桨、复合材料、铝镁合金等关键零部件,聚集链上企业200家以上,产业规模突破500亿。
——丰富应用场景。围绕物流配送、载人飞行、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轨道交通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开通10条以上载货航线,力争开通1条以上载人飞行商业化航线,无人机商业飞行取得突破性进展。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和起降场、起降点,基本建成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地面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低空飞行试验基地,完善试验、试飞、检测、验证、适航、评定等功能。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统筹谋划推进工程
1. 统筹低空经济顶层设计。编制东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东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推动我市低空经济持续创新与发展。组织编制东莞市低空空域分类分层划设及航路网设计方案、东莞市低空飞行起降点布局规划,支撑全市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 对接广深低空经济资源。积极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深入合作,共同探索并开拓低空经济资源及发展新思路、新模式。在地面配套基础设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及飞行“航路网”等方面加强与广州、深圳的对接合作,力促低空经济资源共享和低空基础设施融通,为低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 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依托银瓶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产业基础,在谢岗镇打造低空飞行器整机制造产业集聚区。依托松山湖科技研发优势,打造低空飞行器关键技术产业创新平台。依托洪梅试飞场,在水乡片区打造无人机创新孵化及综合服务集聚区。依托虎门、沙田、常平快递物流集聚基础,打造无人机物流配送产业集聚区。依托滨海湾旅游及科创资源优势,谋划打造新兴消费和创新服务试验区。支持全市具备产业聚集条件的镇街打造特色产业园。(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松山湖管委会、水乡管委会、谢岗镇、洪梅镇、虎门镇、沙田镇、常平镇配合)
4. 组建产业联盟。鼓励产学研资各方组建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发挥联盟引领规范和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低空经济相关企业交流合作,助力企业拓展新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丰富我市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圈。积极推动场景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务运行服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5. 推动低空经济运营服务发展。探索成立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运营服务公司,推动依托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运营服务公司组建低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我市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系统对接和资源共享,承担相关地面配套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职能,打通城际、跨境低空业务壁垒,推进低空经济全场景应用。(市国资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实施产业生态优化工程
6. 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业。推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等行业企业参与低空经济建设,促进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围绕电子元器件、核心传感器、激光雷达等适配性技术及产品,电池、电机、电控、螺旋桨、复合材料、铝镁合金等关键零部件,加强产业培育。鼓励向低空航空器自动化机巢、安防与反制设备、防撞避障与事故防护、特种装备等新型细分领域产业布局,以市场应用推动优秀企业和项目落地。支持低空飞行器依法依规出口,提升国际市场上竞争力,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配合)
7. 加强整机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抢先布局eVTOL、飞行汽车、无人直升机、工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制造新赛道,瞄准低空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领军企业,动态更新招商清单,加大链上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招引力度,集聚一批无人机整机研发及行业解决方案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低空经济行业重要活动,宣传推广我市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及投资机遇,吸引集聚一批低空经济优质企业落户。(市投资促进局牵头)
8. 发展低空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低空运营、飞行全周期维护、低空飞行培训、无人机驾驶员培育等配套产业,不断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无人机试飞测试验证服务平台,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符合性研究测试,为适飞试验、定型鉴定、任务载荷验证、数据链测试、人员培训、保税维修等提供服务保障,一体融合试飞测试、创新孵化、交易展览等功能,培育形成“测试+应用+服务”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实施技术创新引领工程
9. 培育低空经济高端创新载体。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建设国际空天技术研究院,开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策略研究、研发布局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东莞理工学院配合)
10. 推进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搭建智能无人终端中试验证平台,围绕无人机、跨域无人系统、无人船、高端智能装备等方向,开展战略性前瞻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关键功能部件、装备、软件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试验证,为低空经济产业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重要保障。鼓励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东莞市成电集成电路创新中心、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在先进复合材料技术与设备、基础零部件、高端装备等领域,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11.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密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加大科技研发专项倾斜,推动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聚焦eVTOL等新型航空器,支持创新主体重点攻克精准定位、智能避障与事故防护、自主飞行、动力推进、故障诊断、无人机反制、轻质高强材料及抗干扰等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提升主控芯片、微型发动机、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及连接器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国产化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2. 聚集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计划,推动低空经济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产业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构建高水平、多层次人才梯队体系。深化校地融合创新发展,鼓励我市高校加强低空经济领域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高校实践基地、强化学科引领作用,开展低空产业技术竞赛,加大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
13. 构建低空智慧物流场景示范。推动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落地,重点发展城市无人机配送、城际无人机运输等新兴物流方式。谋划开通低空物流集送业务,探索开通空港中心与市内高科技企业的低空物流航线、空港中心与香港机场的跨境物流专线,满足企业在经济、安全、时效等方面要求。鼓励开通东莞与深圳、广州、珠海等周边城市的货运无人机航线,支持企业将“无人机+智慧物流”等应用场景落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共同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驻莞海关、港务集团配合)
14. 探索开通载人空中交通航线。积极跟踪研究国际国内城市空中交通发展动态、技术进展和运营经验,支持组建低空飞行运营公司,精选商业价值高、需求量大的起降点,探索开通跨珠江口及周边城市低空飞行重点城际航线,鼓励利用直升机、载人eVTOL等低空飞行器探索拓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跨境飞行等低空新业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驻莞海关、市口岸局配合)
15. 全面赋能“百千万工程”。推动“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驾驶舱应用,完善无人机指挥调度体系,探索构建我市全面覆盖各行业的无人机应用体系,赋能“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结合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无人机、eVTOL、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安防巡查、生态治理、水务监测、智能化监管、电力巡检、道路巡检、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应用。打造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大低空飞行器在应急通信、搜寻搜救、医疗转运、水上救援、消防救援、应急指挥、应急值守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开发和培育编队表演、低空观光、低空体验等多元化低空旅游产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卫健局、驻莞海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五)实施飞行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6. 分类划设低空空域和低空航线。聚焦城市、区域及跨境低空载人载货运输需求,深入开展低空空域划设研究工作。精准绘制低空航图,合理确定全市航路航线网络布局。统筹利用城市低空空域资源,分级分类划设无人机试飞空域,逐步放宽禁飞管制,明确飞行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规范,探索低空空域融合运行管理机制,以推动低空载人载货运输场景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驻莞海关配合)
17. 完善低空基础设施。根据市域内低空飞行活动和低空空域、航线划设要求,依托公园、商业楼宇楼顶、轨道交通站场、公交场站等场地,按需建设低空通航机场、垂直起降点、物流配送场站等起降场站,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建设通信、监控、低空气象监测网络等运行保障设施,满足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及运营等功能需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配合)
18. 构建低空智联网。结合省飞行服务站以及低空飞行起降点布局规划,探索推进低空智联网建设,完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配套设施网络,预留海关等监管单位接入端口,满足低空飞行监管、实施顺势监管等需求,建设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物联网络,制定完善的低空数字地图,保障低空飞行数据互联互通,打造“空中智慧道路”。(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气象局、松山湖管委会配合)
19.提高低空飞行管理审批效率。加强与省民航、空军部门沟通协调,探索推进固定航线“备案制”管理模式,提高低空飞行活动审批效率,确保飞行活动的安全性、合规性。利用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整合飞行计划申报、审批、飞行监控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20. 加强低空运行安全管控。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加强飞行器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体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低空飞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东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发改、交通、商务、科技、工信、公安、财政、国资委、政数、投促、海关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推进低空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工作任务督导。推动建立制定产业政策、建设创新园区、引进大院大所、打造中试转化平台、设立产业基金、成立服务机构、推出应用场景、聚集龙头企业、建设重点项目、打造品牌盛会等低空经济产业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多措并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配合〕
(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加大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低空经济倾斜力度,将低空经济重点企业、项目和应用场景列为优先扶持对象。依托现有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谋划组建东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引导更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结合国家和省市支持政策,在产业集聚、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健全完善市级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为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对具有较强竞争性和成长潜力的低空经济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上市融资。(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金控集团配合)
(三)强化资源保障
积极协调用地资源,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城市第六立面等公共空间,为低空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便利。积极拓宽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结合市内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通关监管点等各类空间资源为低空经济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需求、多场景的全生命周期空间保障。积极协调相关规划,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水域等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驻莞海关、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营造低空发展氛围
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作用,加强市内外、行业内外合作交流,定期组织召开企业供需对接会,助力企业拓展新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提升低空经济影响力,加强与国际会议组织及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合作,汇聚低空经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市场主体,探索举办低空经济专业展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