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在今年全国两会中的提案中就重点关注了抢抓发展优势,大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具体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构建央地协同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顶层设计,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并实现与顶层设计协同联动;二是优化低空经济基础设施等的保障供给,完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通用机场、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及有关飞行服务保障系统建设;三是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抓紧培养低空经济产业各类人才;四是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明确中央与地方、相关各部门等各方责任分工,探索构建与低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加强相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五是抓紧推进低空经济领域标准的国际化工作,抢抓先机,提升低空经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加强对公众关于低空经济法规政策等的宣贯,引导公众建立起与低空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理念和合理预期。
下面是中国民航报的详细报道:
抢抓发展优势 大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访全国政协委员、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
“低空经济”可以说是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词。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李强总理所作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一般来说,低空经济是指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低空空域开展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航空器研发制造、市场运营、综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务等全产业链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全国政协委员、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今年带来的其中一个提案就重点关注抢抓发展优势,大力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中国民航报)
柳芳认为,发展低空经济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她表示,首先,发展低空经济有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低空经济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整合立体空间资源,吸引各类投资,增加就业机会和催生潜在消费,有利于重塑产业经济格局,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它有助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低空经济发展的主体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也包括无人驾驶航空,而无人驾驶航空将是未来低空经济的主要形态。发展低空经济将进一步带动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等在内的产业集群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营造智慧生态,促进低空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此外,它还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丰富,业态也在不断扩展,政府等社会治理主体借助无人驾驶航空器等能够丰富现有社会治理手段,为公众提供更加智慧、安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智慧化和现代化水平,增进治理效能。
“近几年,我国低空经济快速发展,已有许多省市将其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抓手。”柳芳说。她分享了一组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通航企业达到689家,在册通用航空器3173架,通用机场451个,全年作业飞行135.7万小时,近三年年均增速超过12%。作为低空经济主力军的无人机发展也十分迅猛,截至2023年底,无人机设计制造单位约2000家,运营企业接近2万家,国内实名登记的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2023年无人机累计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据有关研究单位测算,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已经超过5000亿元,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
近年来,国家围绕低空经济发展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第一部全面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多个地方政府将发展低空经济等内容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有的地方还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民航局从行业准入、监管和空管服务保障等几方面入手,也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措施,包括初步建立了区别于运输航空的通用航空标准法规体系,推进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参与推动低空空域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完善无人机法规标准体系,支持地方设立、建设无人机试验区,有序引导和指导试验区开展各类场景运行和试验验证,积极探索无人机管理新路径等。这些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力推动了低空经济的发展。
柳芳表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低空经济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需要破解的问题,“比如,低空经济相关法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与低空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和飞行服务保障系统建设需抓紧跟进,对低空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大,协同监管力度有待提升,安全监管方式和能力有待完善等等”。
针对这些发展中的挑战,柳芳在提案中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议。一是加快构建央地协同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顶层设计,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并实现与顶层设计协同联动;二是优化低空经济基础设施等的保障供给,完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通用机场、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及有关飞行服务保障系统建设;三是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抓紧培养低空经济产业各类人才;四是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明确中央与地方、相关各部门等各方责任分工,探索构建与低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加强相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五是抓紧推进低空经济领域标准的国际化工作,抢抓先机,提升低空经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加强对公众关于低空经济法规政策等的宣贯,引导公众建立起与低空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理念和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