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及各部委围绕无人机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促进无人机产业发展。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层面提出促进无人机技术突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红利在技术研发、生产水平、应用服务、产品试点应用等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有助于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完善产业配套资源,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无人机行业应用水平以及行业整体竞争力。二是加强无人机管理,规范行业发展。从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角度,提出无人机相关管理要求。
2016年9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2017年5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
2017年1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年5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
2018年8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2018年10月,民航局发布《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2019年1月,民航局发布《高风险货运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
2019年2月,民航局发布咨询通告《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
2020年5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2020年5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产品适航审定管理程序(试行)》和《民用无人机系统适航审定项目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2020年10月,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3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管理办法》。
2022年3月,民航局发布《城市场景物流电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小型)系统技术要求》。
2022年8月,民航局发布《城市场景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航线划设规范》。
2022年8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
2022年12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AP-21-71)。
2022年12月,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南》(AP-21-40)。
202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