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张家港海事局运用无人机挂载尾气检测装置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这是长江江苏段首次运用无人机检测船舶尾气,实现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海事监管新途径。
当天,张家港海事局工作人员成功使用无人机搭载船舶尾气传感器在张家港港口综合保障基地对航经福姜沙南水道的“SAVINA(萨维娜)”和“瑞福泰”等船开展尾气检测。在检测到“瑞福泰”尾气二氧化硫疑似超标后,执法人员立即通报港区海事处二级指挥分中心,当场调派执法人员携带燃油快检仪提前到达该轮待靠泊位候检。在随后对该船的燃油取样检测后发现该轮燃油中硫含量达到0.168%ppm,超过了法律规定。目前海事部门正对“瑞福泰”轮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2020年1月1日起,船舶排放控制区有了更高要求。无人机监测方式基于无人机挂载气体检测设备,采用先进的红外烟雾嗅探技术对船舶排放的烟羽取样分析,通过测得尾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数值,分析判断船舶燃油含硫量是否超标,进而安排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该方式可帮助执法人员快速筛选涉嫌使用不合格燃油船舶,减少疫情期间登船和人员接触风险,同时提高了检查覆盖面,把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对象从到港船舶直接拓展到到港和过境船舶,有效震慑了违法使用超标燃油船舶。”张家港海事局双山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杰说。
未来,张家港海事局将把无人机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作为长效机制,同时探索在海巡艇安装使用移动式遥感监测装置,与现有的一台无人机形成补充,建立“初筛—精筛—确定”立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