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人机变得较为常见,长沙有不少“飞手”爱好用无人机玩航拍,但很多人不知道,使用无人机有不少“规矩”。
日前,长沙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严禁包括无人机在内的“低慢小”航空器在城市中心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上空飞行。另外,使用者应配合公安机关及民航等部门,做好航空器相关信息的实名登记、信息查验等管理工作,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类区域禁飞无人机
据悉,《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通告》明确了“低慢小”航空器在长沙的五类“禁飞区”,分别为:民用机场范围内上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军事管理区等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区域;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区域;城市中心区、车站、码头、港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通告》指出,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直至强迫其降落。
实名登记且所有飞行须预先申请
“飞手”们拥有一架无人机后,在使用前需要做哪些事?《通告》明确,“低慢小”航空器的生产、销售、培训、维修等相关责任单位以及拥有、使用者个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民航等部门,做好航空器相关信息的实名登记、信息查验等管理工作。
《通告》要求,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在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另外,依法取得飞行许可后、飞行行为实施前,组织与实施“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应当主动向飞行行为实施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提供飞行审批、飞行计划、应急处置等材料进行报备,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飞行实施情况,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违者将被治安处罚或追究刑责
《通告》称,对违法违规驾驶、操控、施放、挂飞危险物质“低慢小”航空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通告》明确了多种违规操控“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情形,如在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上空飞行,不听劝阻、导致现场秩序混乱或者致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在城市中心区、车站、码头、港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区域上空飞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干扰单位工作秩序或者致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针对上述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训练合格证、驾驶执照或者超执照等级,操控“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记者查看对应的处罚内容为,有上述行为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通告》明确,从事通“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