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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发布通告:禁止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起降飞行

2017-09-21 09:12:20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xiangjun 点击次数:2606次字号:|
 9月19日记者获悉,广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自9月18日起,禁止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起降飞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无人机/图 来源网络

    通告称,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作、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通告规定,广汉市全域为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未经军、民航批准,禁止任何民用无人机起降飞行。凡经军、民航批准的飞行,在每次飞行前必须向飞行所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书面报备。

       对于违法违规起降飞行无人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立即改正,依法扣押相关物品,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无人机实施技术防控等紧急处置措施。

      无人机飞行违反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定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予以处罚。飞行体育运动航空模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体育、气象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关键词:广汉市 无人机 禁令